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GMSZ2024043650)
深圳市 尖 端 科技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根据《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 号规定,经凤凰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深圳市凤凰东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深圳市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3栋厂房物业租赁单一来源谈判项目进行组织实施招租,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
1、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3栋厂房物业租赁单一来源谈判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3栋,计租总面积10335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招租人实际测量为准)。
3、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证明材料 |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所属街道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 无,谈判应答人被邀请即视为符合资格邀请 |
4、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东环路8号伟业轩大厦B栋3002;
4.3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被邀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邀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免费领取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5、签收和确认
5.1谈判应答人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应予以现场签收。
5.2应答报名:谈判应答人收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谈判,请于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前提交《参与谈判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送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东环路8号伟业轩大厦B栋3002。
6、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
6.1 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本公司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交易保证金
7.1谈判应答人必须在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被邀请的谈判应答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谈判应答人,视为谈判响应无效。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应答响应[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GMSZ2024043650交易保证金”;
7.2交易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谈判应答人自身对公账户;
7.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交易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7.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深圳市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银行账号:40000 9300 9100 4696 64
转账备注:GMSZ2024043650交易保证金
7.5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成交人与谈判委托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之日起由交易组织实施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7.6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8.交易服务费
8.1本次谈判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8.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深圳市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9、重要提示
9.1本次招租行为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是根据《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 号规定的程序所执行的,并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9.2谈判委托人在谈判公告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谈判委托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9.3谈判应答人谈判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谈判应答人自愿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4谈判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谈判应答人自愿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5成交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成交人承担费用,参加该项目谈判的成交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结构未验收向谈判委托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6成交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成交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谈判委托人。
9.7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谈判委托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成交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及谈判委托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及验收合格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谈判委托人。
9.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谈判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谈判委托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成交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成交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谈判委托人提出赔偿(补偿)。
9.10交易实施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谈判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谈判委托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11谈判应答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9.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谈判委托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0、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www.szggzy.com/(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东环路8号伟业轩大厦B栋3002
电 话:0755-27732779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凤凰东坑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东隆路1号第1栋203
电 话:13530096828
深圳市凤凰东坑股份合作公司
2024年5月11日